抚顺市放宽公积金贷款政策,提高贷款限额至50万元

来源:吉屋房产热点   2024-08-01 16:52:38

2024年7月31日,辽宁省抚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宣布了一系列调整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措施,旨在更好地满足缴存职工的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这些政策调整自2024年8月1日起生效,将持续至2025年末。

放宽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房龄限制

抚顺市对二手房公积金贷款的房龄限制进行了重大调整。原先规定贷款期限与房龄之和不得超过30年,现调整为公积金贷款期限为40年减去房龄,最高贷款期限仍为30年。这一改变为购买较老房屋的职工提供了更大的灵活性。

提高二手房贷款限额

贷款额度方面,原规定购买二手房或拍卖住房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40万元,现已提高至不超过50万元。这一调整将有助于缓解职工购房的经济压力。

支持无房职工及青年人才

政策还特别关注了无房职工和青年人才的住房问题。对于在抚顺市行政区域内无住房且有1次已结清公积金贷款记录的借款人,执行首套房最低首付比例和二套房贷款利率。对于青年人,即18至35周岁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提供不低于20万元的贷款额度支持。

强化人才住房保障

为吸引和留住人才,抚顺市对毕业5年以内的中专及以上学历青年人才提供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符合条件的人才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时,贷款限额最高可放宽到当期贷款最高限额的1.5倍,最高不超过80万元。

抚顺市的这些政策调整,不仅体现了对职工住房需求的关注,也展示了地方政府在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方面的积极作为。通过提供更加灵活和有力的金融支持,抚顺市有望吸引更多人才,推动地区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